1. 煤矿述职报告,煤矿提质增效好办法?
夯实安全、修旧利废、严抓煤质三举措提质增效。
1、抓安全保效益。
秉承“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区队和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主动性、积极性。
2、抓材料促效益。
以“市场化”为抓手,根据在矿井“超市”领取物资多少核算工资,促进区队、班组、个人加强材料管理。开展修旧利废、配件加工活动。
3、抓煤质提效益。
在综采面破顶、破底、放煤、放矸时,煤与矸石分采分运。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矸石“分装分运、集中提运”制度。相关科室切实履行生产监管职责,对履职不到位者,严重处罚。
2. 没有丈夫的女人该怎么办?
丈夫因为工伤离世,获赔138万,没想到“狠心”的婆婆却将138万据为己有,没有给媳妇一分一厘,但是媳妇对此却毫无怨言,大家都说这个媳妇傻,但是没想到,最后的赢家居然是她。
这件事情发生在20年前,大概是在两千年左右,发生这件悲惨的事情是我们同村的邻居, 在我的家乡黑龙江,不知道大家清不清楚黑龙江的特产!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秋林红肠,马蒂尔冰棍等这些轻工业,还有一些大家熟知的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等重工业。
大庆石油在当时是特别火爆的,并且由于石油的原因,彻底改变了大庆这座城市。所以当时在整个黑龙江省来讲,大庆是最有钱的。尤其是大庆的教育,在整个省内来讲都是名列前茅的,因为大庆有钱,所以他们每一年都会去黑龙江别的城市去买优秀的学员,给他们免学费,并且给予生活补助,有的学生如果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如果能来大庆上高中,甚至还可以给他们的父母安排工作。
所以说当时大庆的知名度是相当高的,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人家石油,当时大庆的石油储量还是非常丰富的,而且石油的质量也特别好,虽然说当时的油价不高,但是丝毫不影响到他们的盈利。
那同样在在黑龙江别的城市像七台河,鸡西,鹤岗,这些城市主要就是盛产煤炭,并且煤炭的储备,以及煤炭的质量也是相当优质的,像我的家乡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同样也是一座煤城,虽然说煤炭的储量跟七台河相比相差很多,但是数量也非常乐观。除了当时国家的煤矿产业(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国有企业)
还有一些私人开的小煤井,在20年前,大家可能有所不知,当时政府管控机关还没有现在这么成熟,并且当时贪污受贿的风气非常盛行,在我们那里,只要你有人,你有钱,随便办一张营业执照,你就可以私自开个小煤井。
但是这种私人开的煤井,它的安全措施是没有任何保障的,甚至连最基本的安全帽都不合格,所以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工作,究竟危险系数有多高,所以这些私营的煤矿老板为了能够招募到职工,他们开出的收入要比国有煤矿的职工要高,那么重金之下,必有勇夫。村儿里很多成年的男性着急想要赚钱的,都会选择去私营煤矿工作。
虽然有一些是没结婚的,但是同样也有一些结过婚的,为了多挣点儿钱给孩子买尿不湿,所以他们都去私人的矿井工作,同样,我的邻居也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去的。在2001年的9月份,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马上就要过教师节了,下午放学回家,路过他家门口时,就听到里面的哭声一片,虽然我年龄很小,但是这些事情也接触过一些,我就隐约感觉到是出事了。
果不其然,等父亲回来之后,听到父亲讲:旁边的邻居在下井挖煤的时候,突然之间被一个哑炮崩着了,这次崩到的是头,当时头就被打漏了,鲜血直流,一下子就昏过去了。等工友反应过来把他送到医院时,人已经不行了,医生也讲:就算是把人早一点送过来,这个人估计也够呛,因为伤得太严重,并且失血过多。
接下来就是顺理成章要求赔偿的事情,当时的私营业主派工头给家属沟通,最后协商的赔偿金额是138万。实话实说讲,这个金额在当时不算低,因为我也见到过把人崩死,仅仅只赔偿20万,(因为是矿工喝完酒私自下井造成的死亡)所以说:死者的家人虽然非常痛苦,但是对这个赔偿金额还是比较满意的。
当时我们都以为,死者家属的妻子会拿走一大部分补偿款之后搬走改嫁,因为这种情况在我们附近几个村儿里都是常见的事情,甚至大家对此都见怪不怪,别看曾经夫妻的感情有多好,关键现在已经阴阳两别,妻子年龄也不大,不可能守一辈子活寡。
当时死者的家里就只有老母亲,妻子,孩子这三人。死者的父亲因为癌症已经去世多年,死者同样也没有兄弟姐妹,就只有自己一人。
所以当时村里人猜测,这一百多万的补偿款,两个人可能对半分,之后妻子会远走他乡,离开这个村子,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首先,这一百多万的补偿款拿到之后,老太太没有给儿媳妇儿一分钱,对外宣称是给自己孙子留的,孙子以后的上学,毕业,甚至买房都得需要钱。
所以这个钱必须给孩子用,其次,我们以为,这个媳妇儿可能会闹,因为毕竟钱不在自己手中,但是没想到,她也没走,也没闹,坦然的面对和接受。并且对自己的婆婆还是和以前一样好,并没有因为钱的原因发生过不愉快。
当时我们也不太理解为什么这个老太太要这么做,后来听到有人说:老太太这样做就是怕媳妇带着孩子离开自己,同样也担心,儿媳妇在外面又有别的男人之后,别人男人对自己的孙子不好,甚至担心对孩子会造成心理阴影。总之,老太太考虑了很久,所以才做出上述的决定。
于是就这样,一位老人领着自己的儿媳妇和小孩在一起生活,在这其中确确实实也有人想要给儿媳妇介绍对象,但是却被儿媳妇义正言辞的拒绝了,也能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丈夫感情非常的深。于是就这样,过了整整十年。老太太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后来在孩子马上上大学的时候,老太太也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生命的最后,在弥留之际,将这存有一百余万的银行卡拿了出来,眼含热泪的说:知道这么多年你们辛苦,当初我由于自私,害怕你再结婚,后来的男人会对我的大孙子不好,因为这是我们家唯一的血种。
所以我没有把钱分给你们,也感谢你们这十年来对我的悉心照顾,这张卡里面是所有的钱,除了前年装修房子花那10万,剩下所有的钱我一分也没有动,都在这里面,现在孩子也已经长大了,你同样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当时说这些话的时候,老太太头脑是非常清晰的,说得也非常的连贯,要知道老太太在两年前他的头脑就已经开始糊涂,老年痴呆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且左臂已经没有知觉,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就在临走的前一天,突然之间能够说出这样一番感人肺腑的话。
当时在现场所有的人无不为之动容,现在当我去说这件事时,我的脑海里仍然充斥着这样的场景,当老太太说完这段话,儿媳妇早已泣不成声,结果到了晚上10点多,老太太就走了。但是老太太走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痛苦,就是在临走之前,说了一句我要睡会,大家也都没有太在意,结果到了晚上10点多,发现心跳已经停止。这位刚强的老太太,就这么离开了。
孩子虽然说已经长大成人,但是毕竟还是上学期间,所以这些钱最后也都在儿媳妇儿的手中,后来儿媳妇也跟着孩子去了孩子上学的城市,我如果没记错的话,就是辽宁的大连。从他走了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现在想一想,已经过去了十年。
孩子都应该毕业六七年了,但是每年清明节的时候,听村里人讲,都会看到这个小男孩儿回来给父亲和奶奶烧纸,但是只是看到了这个小男孩,小男孩儿的母亲不知什么原因没有看到。所以说今天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确确实实也让我想起了之前的一些回忆。
时间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好多年过去了,不知道他们母子俩现在过得如何,也不清楚现在这个小男孩长大成人以后,结没结婚,有没有小孩,生活得怎么样!
但是相信人这一辈子要经历很多坎,你过不去,那就是坎,只要你过去了,那就是一道门,一条通往未来的光明之门。
3. 驻矿安监员岗位职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发〔2021〕15号)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驻矿安监员是县应急管理局向煤矿企业派驻的具有行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江县范围内派驻煤矿企业的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驻矿安监员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
第五条驻矿安监员应当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煤矿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煤矿派驻1名或者2名驻矿安监员。驻矿安监员实行年度轮岗交换,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七条驻矿安监员履行职责不受任何煤矿企业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干涉、拒绝、阻挠。
第二章 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
第八条驻矿安监员应按下列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依法办矿,监督检查正常生产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情况和正常建设的项目审批文件齐全有效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五长”、副总工程师、“五科”、“五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与在岗情况和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监督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严格按照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建设,监督隐患整改的煤矿按照限定的作业范围、限定的作业人数进行井下隐患整改,监督长期停产停工煤矿不得擅自复产复工。
(四)监督所驻煤矿落实“以风定产”、“定岗定员”制度和最大下井作业人数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定的井下作业人数组织作业,并从入井登记、矿灯发放、自救器发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管控每班井下人数。
(五)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执行井下密闭、栅栏备案管理及启封报批制度,督促建立密闭管理台账,加强井下密闭动态变化管控。
(六)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火工产品井下炸药库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七)监督所驻煤矿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管监察指令,督促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停产整顿。
(八)监督所驻煤矿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及管控、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定期向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整改进度情况。
(九)监督煤矿企业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综合信息 化管理系统。
(十)监督所驻煤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停电停风、瓦斯超限、井下异常涌水、汛期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
(十一)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十二)及时向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所驻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主要负责人变更、承包 分包等情况。
第九条 驻矿安监员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时,具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参加所驻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参与煤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活动,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 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二)有权掌握和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规划、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劳动组织和实际生产作业情况;
(三)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设备、设施及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建议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有权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根据煤矿企业管理奖惩办法提出奖惩建议;
(五)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当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人员;
(六)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对隐瞒事故责任者提出控告,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有权 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和控告。
第十条 驻矿安监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工作报告制度。驻矿安监员每天如实填写《驻矿日志》,并及时将所驻煤矿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报告煤矿企业负责人和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每周五和每月底前书面报送所驻煤矿的周、月工作报告,并将每月工作报告抄送产煤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现场监管。加强对所驻煤矿“采、掘、机、通、运、排”等重要生产环节的现场监管和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督促煤矿企业整改。
(三)严格工作纪律。驻矿安监员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不得少于5天,2人驻矿的煤矿必须保证每天至少有1人在矿,工作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培训和按要求在外开会时间,节假日加班可调休),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
(四)驻矿盯守制度。严格落实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制度,坚持24小时驻矿,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原则上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五)班前会制度。驻矿安监员每月参加所驻煤矿的班前会不少于10次(特殊情况除外),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请销假制度。驻矿安监员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由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人签批,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能离矿;请假2天及以上的,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县应急管理局煤监股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报局分管领导审签同意后,请假条交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安排代班后,方可离矿。驻矿安监员在矿工作期间或请假离矿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七)所驻煤矿与驻矿安监员或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须申请回避,请求重新安排。
(八)上班前及上班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第三章 培训
第十一条 驻矿安监员应当每年到有资质的三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接受为期一周的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县应急管理局每年对驻矿安监员进行为期两周的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对驻矿安监员的履职考核按日常履职考核、年度考评相结合原则进行。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日常履职考核:由县应急管理局对驻矿安监员的履职实施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汇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日常考核不合格。
(一)驻矿安监员每月下井不低于15次,少一次,扣5分;
(二)未能及时制止煤矿企业擅自增加采掘头面,擅自启封井下密闭的,一次分别扣10分、15分;
(三)不能在现场监督解决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一次扣5分;
(四)下井前及工作期间饮酒的,一次扣15分;
(五)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一次扣15分;
(六)工作期间无故脱岗的,一次扣5分;
(七)所驻煤矿在同一地点、同一环节连续3次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同一安全隐患的,扣10分;
(八)发现所驻煤矿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采取措施的,扣15分;
(九)所驻煤矿矿级领导未带班下井、未与工人同进同出,驻矿安监员未能制止的,发现一次扣5分;
(十)发现所驻煤矿矿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驻矿安监员未能制止的,发现一次,扣5分;
(十一)监管矿井发生一般轻伤、重伤事故,分别扣10分和20分。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县应急管理局根据驻矿安监员日常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以安全风险奖励金为依据,考核划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100分,称职为70分以上,不称职为70分以下,考核结果由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一)优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督促煤矿隐患整改效果明显且安全状况取得明显好转。
(二)称职: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不称职: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违法违纪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所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的。
第十五条在年度考核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应急管理局提请县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及时发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督促煤矿整改到位,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
(三)年度考核优秀的;
(四)其他奖励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县应急管理局建立驻矿安监员奖惩制度,通过实行每月工作补贴和安全风险金制度,实现对驻矿安监员奖励和惩罚。
第十七条驻矿安监员每人每年缴纳5000元风险金(年终考评合格者,所交风险金可结转为次年风险金;考评不合格者, 风险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驻矿安监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每月按75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不含下井补贴、交通费和电话费)。
第十八条驻矿安监员认真履职,所驻煤矿矿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年终由县人民政府按所交风险金6倍标准给予每名驻矿安监员一次性安全奖励;驻矿安监员所驻煤矿全年发生1起瓦斯、水害或其他一般伤亡事故的,取消全年风险金奖励;因监管不力、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问责。
第十九条驻矿安监员未按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按以下规定抵扣每月工作补贴:
(一)未严格履职,每月下井次数未达到要求的(特殊情况除外),少一次扣100元工作补贴,扣完为止;
(二)每月按要求参加所驻煤矿班前会10次(特殊情况除外),少一次扣50元,月末在工作补贴中抵扣;
(三)每月未按规定时间按报送资料的(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50元,月末在工作补贴中抵扣。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条驻矿安监员工作经费由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申请,以专项补助形式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月工作补贴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给驻矿安监员。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驻矿安监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越权行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的;
(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三)隐瞒所驻煤矿事故;
(四)对群众举报置之不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泄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要信息的;
(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出的;
(七)利用职务之便,有领取煤矿“工资”、收受煤矿好处费或红包现金等“吃、拿、卡、要”行为的。
有前款第(七)项所列行为的,一次性扣除当月工作补贴, 给予留用半年处理。
第二十二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驻 矿安监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驻矿安监员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煤矿及其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满自行废止。
4. 煤矿事故案例简述?
突出事故
2020年6月10日,陕西省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66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该矿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数量、抽采时间不够,突出危险性预测流于形式,违规掘进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主要教训:
一是防突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业防突队伍;未按规定实施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事故前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未进行突出预警分析与处置。
二是防突资料造假。未按设计的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数量施工,填写虚假钻孔验收单、编制虚假的钻孔竣工图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单应付检查。
三是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结合本矿灾害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入井作业。
四是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复工复产验收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煤矿防突资料造假、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等严重问题,致使带病复产。
5. 安检员不履职怎么处罚?
安检员不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可以责令改正,处1-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暂停或者吊销相关资格,处上一年收入20-50%的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6. 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怎么处理?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应当进行如下处理,
1,如若时间较短,可进行批评教肓。责任制考核。
2,如若时间较长,未经请假允许,要通报批评,本人写深刻书面检查。责任制考核。
3,如因安全员不在岗,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员承担监管不到位责任,应给本人警告处分,停止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学习,考核合格后可重新上岗,不合格的调离岗位。
4,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属于严重违纪行为,除行政处分外,还应给于经济责任制考核。
7. 露天煤矿运输队工长述职报告怎么写?
个人工作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光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上班已经一年多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万千。在各位领导的帮助带领下,以及和同事的共同奋斗,和经过了自己的积极努力,我顺利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以下就是我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态度、思想工作。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以律己,遵守各项厂规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工作态度,在领导关心培养和同事们帮助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坚持理想,坚定信念,不断加强学习,牢固自己工作技术!
二、设备操作,工作领悟。每一个好的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工作认识清晰,熟悉和熟练自己的工作。流程简单,操作同样需要严谨细致,这要求我要对设备及操作过程情况熟悉与理解,还应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不但要有对机器工作操作的了解,也要有对发生故障的应变能力,完成领导给予的各项任务。但由于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做到一丝不差,所以自己在工作过程中也有许多不足和缺点,对机器的原理和工作技巧还稍欠缺,但这些会让我更加努力的工作,谦虚谨慎的向别人学习,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使自己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到最大的作用,更快更效率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其他同事的人际关系也很重要,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每件事的成功都是靠集体的智慧,所以和同事们团结在一起才是成功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前提,这一点不仅仅事工作,平时的生活中也事如此,所以团结其他同事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一种工作的义务!
三、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于过去得与失,我会吸取有利因素强化自己工作能力,把不利因素在自己以后工作中排除,一年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通过我努力和同事合作,以及领导们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员工,充分发挥我个人能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合适工作位置,让我能为公司做出自己该有贡献。一年来我做得虽然还不够最好,但我相信在今后工作中,我还会继续不断努力下去,我相信,只要我在岗位上一天,我就会做出自己最大努力,将自己所有精力和能力用在工作上,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好!